2、二、三轮电动车、摩托车、闯红灯、非灵活车不正在车 道行驶、违反载人等违法行为。
三、遵照对本人、对家人、对他人的平安认识立场,正在骑乘二、三轮电动车、摩托车时要盲目佩带平安头盔、恪守交通平安法令律例,确保本身平安,文明驾驶、平安出行。
左玉县自2024年开展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带平安头盔专项整治以来,涉及摩托车、电动车的伤亡交通变乱较着下降。为深切推进“一盔一带”平安守护步履,进一步提拔摩托车、无效防止涉及二、三轮车骑乘人员交通变乱,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道交通平安法》、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道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》等法令律例,我队决定从2025年2月24日起,再次开展对摩托车、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,现就相关事项布告如下。
本布告所称电动车包罗电动自行车(含超标电动自行车)、摩托车包罗各类燃油二、三轮摩托以及电动二、三轮摩托车。